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对象最主要的是林木资产、林地资产和森林景观资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最主要的是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那么,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目的及方法是什么呢?今天给大家简单整理了一下,希望可以给您参考。
(资料图)
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目的
在我们国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践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主要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转让、出售、企业兼并、企业联营、股份经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担保、企业租赁、债务重组以及引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其他合法经济行为。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是以引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定经济行为所决定的。它对于评估结果的性质、价值类型都有重要的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不仅仅是某项具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活动的起点,并且还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它是评估时必须首先明确的基本事项,也是界定评估对象的基础。
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
在进行林木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目前主要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剩余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在林木资产评估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须综合考虑林分的生长状况、立地质量和经济质量等来确定。
(1)市场法: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评估待估林木资产价值的方法。
(2)剩余法剩余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的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合理利润后,将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价值的方法,又被称为市场价倒算法。
(3)收益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资本化率折现为现值,进而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4)成本法:成本法是以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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