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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证监会表示,近日,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4号准则》)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修订主要内容为,强化对非市场化发行的监管要求,明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非市场化发行。不再将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列为应当中止审核注册的情形等。
《24号准则》借鉴现行企业债券管理经验,修订主要内容为,强化募投项目合规性要求,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需提供募投项目土地、环评、规划等合规合法性文件等。
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和《24号准则》,履行相关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同时,抓紧做好企业债券相关配套制度规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指导各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证券业协会等做好制度衔接,夯实企业债券法制基础,为企业债券市场依法合规运行提供保障,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的功能。
(总台央视记者 沙千 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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